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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为什么做慈善?

发布时间:2024-09-12 16:19:59 作者:姜圣瑜 来源:慈善公益报

总有人间一两风,填我十万八千梦。

  金色的秋天,我们迎来了第九个“中华慈善日”。今年“中华慈善日”的主题是“崇德向善,依法兴善”。这个特殊的日子引发我们思考一个问题:今天,我们为什么做慈善?

  做慈善是法律对公民的鼓励性要求。今年9月5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施行。修改后的慈善法,对公民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参与慈善活动、弘扬慈善文化等作出了鼓励性规定和要求。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依法开展慈善活动”,第七十一条中特别要求“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鼓励慈善组织、志愿者等在有关人民政府的协调引导下依法开展或者参与慈善活动”,第八十五条“国家鼓励、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国家设立“中华慈善日”的目的,就是要在法律原则指引下,推动形成人人行善的社会氛围。

  做慈善是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党的宗旨与慈善理念同根同源,来源于中国传统文化,来自民本思想的精华,早在《尚书》中就有“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论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毛泽东同志在《为人民服务》中向全党发出的号召,从此成为共产党的宗旨。中国慈善理念,最早出现在2500多年前的春秋时期,孔子门下“七十二贤人”之一的言偃(言子,常熟人),提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意思是说,将对自己双亲、子女的关爱推广到对别人双亲、子女的关爱,乃至对社会上一切需要救助的人们的关爱。《说文解字》中对“慈善”二字作了这样的解释:“慈”,由“兹”与“心”组成,爱也;“善”,由“羊”与“口”组成,吉也。“慈”“善”合在一起,表示仁慈、善良、富有同情心。江苏省慈善总会会长李小敏说,“慈”是发自内心的爱,“善”是见诸行动的美,慈善就是爱心的流淌、美行的伸张。

  党的宗旨与慈善理念同行同向。党的百年奋斗史和中国慈善的发展史,是躬身践行的历史、知行合一的历史。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忠实履行党的宗旨,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的慈善事业在党的领导下,“慈心为本,善举为民”,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补充作用,在第三次分配中发挥调节作用,在社会道德提升中发挥引领作用,在社会治理中发挥参与作用。

  做慈善是每一个人的道德积累。季羡林先生说:“慈善是道德的积累”。于个人而言,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裕,不管在什么条件下,只要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积极参与慈善活动,就开始了道德的积累。李小敏说,做慈善,是在修道德,做功德,弘大德。对企业来说,做慈善,于社会有功,于企业有益,于自身有德。

  古人说,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决策部署,为新时代新征程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崇德向善,依法兴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