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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关于大力发展互联网慈善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7-03 12:39:41 来源:贵州民政微信公众号

一、为什么要制定《指导意见》

慈善事业是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社会第三次分配作用的关键要素,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支持志愿服务、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党的二十大提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对互联网慈善提出了新的要求。《民政部关于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民发〔2023〕46号)要求要大力发展互联网慈善,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宁夏出台了《关于加强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能力建设的通知》,支持发展互联网慈善。

进入新时代,慈善事业将在第三次分配、增进民生福祉、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担当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同时,数字化、智能化发展为公益慈善事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极大提升了社会影响力和公众参与度。近年来,互联网已经成为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渠道。民政部相关数据显示,通过互联网募捐的款项近几年每年增长率均超过20%。2016年以来,全国累计超过510亿人次参与互联网慈善,累计募集善款350亿元。

近年来,全省慈善事业快速发展,慈善已经涵盖扶弱、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等诸多领域,互联网慈善发展迅速,2021年互联网募捐总额约为500万元,2022年达3800万元,2023年突破1亿元,但和发达省市相比,全省通过互联网开展募捐的慈善组织少,群众参与度低,人才队伍匮乏,全省互联网慈善仍处于起步阶段。出台《指导意见》,是贯彻落实《慈善法》的要求,也是推动我省完善互联网慈善监管机制、提升互联网工作能力、规范互联网慈善行动、提升公众慈善参与度的需要。

二、我省推进互联网慈善发展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指导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我省慈善事业发展实际,着力提升全省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能力,拓宽慈善资源汇集渠道,大力发展互联网慈善,推动新时代慈善事业多元化、数智化、规范化发展,逐步形成具有贵州特色的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三、指导意见有哪些具体工作举措

《指导意见》提出4个方面12项具体工作举措。一是培育互联网慈善多元化主体。通过大力发展慈善组织、加强行业组织建设、搭建基层慈善平台,培育、建立和发展省、市、县、乡、村五级慈善工作体系,丰富拓展互联网慈善参与主体。二是积极拓宽互联网募捐渠道。加快建设全省互联网慈善管理平台,全方位推进信息公开,数字化开展慈善活动管理。加快建立互联网募捐协作机制,统筹整合慈善力量和资源,形成抓互联网募捐的工作合力。积极拓宽互联网募捐合作渠道,支持慈善组织利用支付宝、字节跳动、阿里巴巴等公益平台募捐,提升互联网慈善流量和捐赠转化率。三是加强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能力建设。加强互联网人才队伍建设,要求每个慈善组织至少培养1名互联网募捐骨干人才,省级慈善组织要建立互联网募捐小专家和志愿者团队。提升互联网募捐项目设计能力,进一步推动慈善募捐从线下走向线上、慈善救助与政府救助有效衔接,更好满足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等多层次、多样化、差异性救助需求。提升互联网慈善宣传推介能力,多渠道宣传推介互联网募捐项目,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四是加强互联网募捐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阳光慈善”工程,健全完善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公开募捐活动。将各级慈善组织“互联网+慈善”项目募捐资金监管列为社会组织抽查审计、执法监督、年报年检的重要内容,实施动态监管和跟踪检查,加强互联网募捐项目资金管理。支持捐赠者、受益者、志愿者对互联网募捐项目进行监督,保障捐赠人对捐赠财产使用情况的知情权,着力提升互联网募捐活动公信力。

四、指导意见有哪些特点亮点

(一)《指导意见》是首个省级民政部门出台的互联网慈善发展政策性文件,完善了互联网慈善培育、监管、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制度,为我省互联网慈善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

(二)《指导意见》明确,进一步加强党对慈善工作的领导,要求各地、各慈善组织将发展互联网慈善作为慈善工作的重要内容,坚定慈善事业正确发展方向。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党组织作用,强化对互联网募捐活动的指导和监管,推动慈善事业紧紧围绕服务党委和政府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增强慈善事业的凝聚力。

(三)《指导意见》对培育发展互联网慈善提出了具体任务,一是提出加大彩票公益金投入互联网慈善的力度,采取孵化培育、人员培训、项目指导、公益创投、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提供资金支持和能力建设服务。二是省民政厅将互联网慈善工作作为每年慈善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鼓励。三是支持慈善组织对互联网募捐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组织给予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