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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红十字基金会工作日志报备制度

发布时间:2020-01-30 11:01:39 来源:贵州省红十字基金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基金会考勤、考绩管理工作,强化员工超前规划、及时总结工作的意识提高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工作日志报告、次日工作计划报制度

第二条  每天晚上22:00之前,员工必须在【贵州省红十字基金会】的工作QQ群中,报告当天工作日志,报备次日工作计划。以上日志、计划需同时上报;特殊情况下,经直管领导批准,员工的当天工作日志、次日工作计划可延迟到返岗之前报告、报备。

第三条  工作日志内容包括员工当天的工作进展、协请解决的问题等。

第四条  次日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员工次日拟开展的内务、外勤工作,如拟外勤拜访客户的,必须在日志中写明客户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手机号为主,座机号为辅),如直管领导无异议,次日即可执行;如直管领导表示不同意该工作计划的,由直管领导指导、统筹、调整后,按直管领导的意见安排执行。

 

第三章  工作周总结、下周工作计划报制度

五条  下周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员工下周内计划开展的内务、外勤工作,工作完成计划周期,如拟外勤拜访客户的,只需写明客户单位名称;如直管领导无异议,下周即可执行;如直管领导表示不同意该项“周工作计划”的,由直管领导指导、统筹、调整后,按直管领导的意见安排执行。

第六条  在每周晚上22:00点之前,员工必须在【贵州省红十字基金会】的工作Q群中报“下周工作计划”;特殊情况下,经直管领导批准,可延迟到周日晚上22:00点之前报备。

第七条  在每周晚上22:00点之前,员工必须在【贵州省红十字基金会】的工作Q群中报“周工作总结”;特殊情况下,经直管领导批准,可延迟到下周周例会上

 

  工作总结、下工作计划报制度

  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员工内计划开展的内务、外勤工作,工作完成计划周期,如拟外勤拜访客户的,只需写明客户单位名称;如直管领导无异议,下即可执行;如直管领导表示不同意该项工作计划”的,由直管领导指导、统筹、调整后,按直管领导的意见安排执行。

第九条  在每月底2天前,员工必须在【贵州省红十字基金会】的工作Q群中报“下工作计划”;特殊情况下,经直管领导批准,可延迟到下月初2天报备。

第十条  在每月底2天前,员工必须在【贵州省红十字基金会】的工作Q群中报“本月工作总结”;特殊情况下,经直管领导批准,可延迟到下月第一周周例会上

 

第五章  突发事件报备制度

第十一条  基金会员工计划执行外勤任务的、在上班途中突发情况导致迟到的、因发生重大事件须早退的,须在工作Q群内向行政人事办公室、秘书处作工作报备。

 

第六章  相关惩处制度

十二  对于不报、漏报工作日志、次日工作计划、本周工作总结、下周工作计划、本月工作总结、下月工作计划、突发事件报备员工,一律按日志、计划、报备涉及时间长度,作旷工处理

第十  日志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对职工的考核内容,并将作为个人评选晋升、辞退惩处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七章  

第十 本制度由基金会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