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动态 > 媒体报道

天津市红十字会召开修订《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调研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0-04-22 16:17:54 来源:天津红十字会

  4月16日,市红十字会召开机关各部室及所属单位修订《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调研座谈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吴庆云出席会议,机关各部室及所属单位负责人、修法起草小组成员参会。   

  会议首先对《实施办法》修订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而后与会人员根据市人大对《实施办法》(修订草案)有关要求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5f0f20f5b07cfe2b7d929191fac1b709.jpg

吴庆云书记最后在讲话中提出,针对认真贯彻“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方针,积极推动修订《实施办法》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修法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她指出,当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我会募捐接收工作赢得了捐赠人的信任和社会各界的肯定,这得益于全市红十字系统依法依规依章的严格履职管理。下一步,我们仍需提高站位,加快构建我市红十字会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格局,继续提高依法治会的本领,推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红十字会的法治化水平。二要把握契机,强化依法治会规范工作管理。市红十字会机构改革后,各部门、单位要梳理工作职责和法律政策依据,明确年度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坚守法治底线,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真正做到依法依规来规范和管理工作,更好的促进我们的修法工作。三要明确责任,提高修法工作的质量。要认真筹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效完成有关修法工作,形成符合市人大要求的完善的修订草案,早日审议并颁布施行,为推动我市红十字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打牢法治基础。